各分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的文件精神,学生处决定在5月份集中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为做好今年的主题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安排部署 持续深入开展活动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大学生立身为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既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对于维护校园稳定、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提前将此项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声势,构建以诚信为荣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创新活动形式 丰富活动内容
各分院要积极组织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活动结合校园文化建设、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学生自觉主动参与,同时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的宣传,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各分院要将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纳入主题活动内容中,认真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中完成信息确认工作。
三、定期检查指导,及时报送总结材料
各分院要在活动前、活动中指导所属班级组织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检查活动开展的效果。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 6月10日之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文字、图片等)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学生处。材料包括:分学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具体时间、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等,要求短、实、新,总结材料约1500字。各分院贷款学生毕业信息确认工作的完成率及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院系学生工作考核范围。
学生处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