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职院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有关规定,经各院系申报,拟使用基金资助下列人员:(名单另附)
如对以上推荐人员有异议,请于2015年7月19日前向爱心互助基金会理事会秘书处(学生工作处)提出,电话:0510-81838840。
爱心互助基金会理事会
根据《无锡职院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有关规定,经各院系申报,拟使用基金资助下列人员:(名单另附)
如对以上推荐人员有异议,请于2015年7月19日前向爱心互助基金会理事会秘书处(学生工作处)提出,电话:0510-81838840。
爱心互助基金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