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民政局的通知,现在全院评审2017年度秋季学期江苏福彩爱心助学金,具体要求如下:
1、评选对象:我院在读的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评选条件:
(1)江苏省籍贫困生;
(2)品学兼优。
3、评选程序:各班在评定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具体可参照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4、资助标准:3000元/人、5000元/人
5、上报截止时间:12月7日之前。
6、上报材料要求:
﹙1﹚学生填写的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一式二份)。
﹙2﹚受助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附在登记表后。
﹙3﹚填写的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
(4)学生农行卡复印件。
学工办
2017年12月5日